tp钱包正版最新下载|工行房贷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网站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网站
您可以输入30字
首页
个人业务
个人金融
网络金融
信用卡
贵金属
私人银行
金融市场
理财
基金
外汇
债券
保险
证券
企业业务
网络金融
公司业务
小微金融
机构金融
资产托管
养老金
投资银行
金融市场
关于工行
工行风貌
人才招聘
企业文化
客户服务
视频专区
个人金融
个人金融首页
产品服务
贵宾专享
精彩推荐
您所在的位置:个人金融 > 贷款
住房贷款
消费贷款
经营贷款
特色贷款
增值服务
一手个人住房贷款
一手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一手个人住房的贷款。
二手个人住房贷款
二手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售房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具有完全处置权利且能在二级市场上合法交易住房的贷款。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我行向申请且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政策性贷款。
个人房产抵押消费与经营组合贷款
个人房产抵押消费与经营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房产抵押为担保方式,向贷款人申请用于个人合法合规消费或经营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个人家居消费贷款
个人家居消费贷款是中国工商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装修、装饰住房,购置住房装修材料和其他消费品等家居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融e借
融e借是指我行向符合特定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合法合规消费用途的无担保、无抵押的人民币贷款。
个人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中国工商银行向已签署合作协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高等院校中的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学杂费和生活费的人民币贷款。
个人商用房贷款
个人商用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商用房的贷款。
个人经营贷款
中国工商银行向小微企业主发放的,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或置换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负债性资金的人民币贷款。
个人商用车贷款
中国工商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持其购买商用车的贷款。
个人质押贷款
个人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合法有效、符合我行规定条件的质物出质,向我行申请取得的用于合法合规消费或经营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网贷通
网贷通即网络循环贷款,是指我行与借款人一次性签订循环借款合同,在合同规定的额度和有效期内,借款人通过网银自主提款、还款,并允许借款人多次提款、逐笔归还、循环使用的贷款业务。
个人委托贷款
个人委托贷款是指工行接受委托人委托,由委托人提供资金,并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向个人客户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服务业务。
特殊还款方式和还款服务
我行根据您的事业发展轨迹、融资需求和偿还能力为您提供多样化的还款方式,在为您提供融资便利的同时帮您节约融资成本,使您轻松安排居家生活,点滴节约,分分节省。
借款合同要素变更和调整
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变更和调整是在贷款期内对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和抵押物进行变更和调整。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是我行为二手房交易各方提供的交易资金的冻结、监管和划转等服务。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网站-重要公告频道-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网站-重要公告频道-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您可以输入30字
首页
个人业务
个人金融
网络金融
信用卡
贵金属
私人银行
金融市场
理财
基金
外汇
债券
保险
证券
企业业务
网络金融
公司业务
小微金融
机构金融
资产托管
养老金
投资银行
金融市场
关于工行
工行风貌
人才招聘
企业文化
客户服务
视频专区
重要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中国工商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发挥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作用,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自2023年9月25日起,我行将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就贷款执行利率进行协商调整,为协助广大客户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原则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有序推进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充分保障客户合同权利,充分尊重客户选择权,充分满足客户利率调整操作便捷性需求。 二、调整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可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一)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 (二)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三)须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原贷款发放时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房贷; 2.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3.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4.其他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 (四)原则上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正常类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处于不良状态,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 三、调整规则 (一)调整后利率水平。对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1.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3.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4.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历史调整情况详见当地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网站公示。 5.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前发放、当前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执行利率不高于LPR-20BP的贷款,或当前按所在城市最新政策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 (二)利率调整方式。我行将根据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情况,通过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进行利率调整: 1.协商变更合同利率是指由我行与客户协商降低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 2.新发放贷款置换是指由我行新发放一笔贷款,客户使用这笔贷款置换存量首套房贷。 四、申请方式及调整时间 (一)申请方式 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我行将主动按上述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联系原贷款服务行。 2.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当前按本公告所述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即“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或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3.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4.对于特殊情况需采用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的,将由贷款服务行联系客户办理。 (二)申请及调整时间 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2.“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提出申请。其中,2023年10月22日(含当日)前完成申请的,我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对审核通过的业务进行集中统一利率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3.2023年10月22日后申请利率调整的客户,包括新增“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继续向我行提出申请。我行将逐笔进行人工审核,审批通过后次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五、申请渠道 (一)线上渠道:手机银行。我行手机银行支持“一键申请”,具体办理路径为:下载中国工商银行APP-登录/注册-贷款-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一键申请。“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同步上传首套住房贷款证明材料。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无需上传证明材料。 (二)线下渠道。客户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金融-个人贷款-贷款服务行咨询电话查询”查看我行所有贷款服务行联系方式,可到原贷款服务行线下申请办理利率调整。“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携带身份证、首套住房贷款证明等材料。 六、服务告知方式及异议处理 (一)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可在手机银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查询利率调整结果,也可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贷款-我的贷款”栏目查询调整后贷款利率及还款计划。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有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一年内联系贷款服务行。 (二)“二套转首套”利率调整申请须我行逐笔审核,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查询审核结果。对审核不通过的,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如对审核结果存有异议,可联系贷款服务行,并可按要求重新提交申请。 七、温馨提示 (一)优先推荐客户通过手机银行办理,利率调整高峰期可能出现系统拥挤。 (二)因利率批量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 (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四)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请不要相信误导信息。 (五)我行整理了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常见问答,客户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金融-个人贷款”进行查阅。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贷款服务行或95588。 感谢一直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9月7日
【关闭窗口】
最新公告
>
中国工商银行办公室原副总经理级调研员、北京银泉大厦银达劳务服务中心原总经理侯进喜被开除党籍
>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系统升级的通告
>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2024年跨行小额支付业务和网上跨行支付业务暂停受理有关安排的通告
工行发布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公告:9月25日批量调整后执行新利率,三种情况需申请_腾讯新闻
工行发布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公告:9月25日批量调整后执行新利率,三种情况需申请_腾讯新闻
工行发布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公告:9月25日批量调整后执行新利率,三种情况需申请
极目新闻记者 陈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发挥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作用,中国工商银行9月7日发布公告,自2023年9月25日起,银行将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就贷款执行利率进行协商调整,协助广大客户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
工商银行公告称,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可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须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包括以下情形:原贷款发放时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房贷;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其他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原则上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正常类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处于不良状态,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
对于调整后利率水平,公告称,对于符合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历史调整情况详见当地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网站公示;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前发放、当前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执行利率不高于LPR-20BP的贷款,或当前按所在城市最新政策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
对于利率调整方式,银行将根据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情况,通过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进行利率调整:协商变更合同利率是指由银行与客户协商降低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新发放贷款置换是指由银行新发放一笔贷款,客户使用这笔贷款置换存量首套房贷。
公告称,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银行将主动按上述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联系原贷款服务行。但是以下几种情况需要客户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当前按本公告所述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即“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或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工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经工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对于特殊情况需采用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的,将由贷款服务行联系客户办理。
以下为公告内容:
一、总体原则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有序推进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充分保障客户合同权利,充分尊重客户选择权,充分满足客户利率调整操作便捷性需求。
二、调整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可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一)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
(二)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三)须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原贷款发放时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房贷;
2.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3.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4.其他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
(四)原则上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正常类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处于不良状态,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
三、调整规则
(一)调整后利率水平
对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1.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3.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4.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历史调整情况详见当地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网站公示。
5.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前发放、当前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执行利率不高于LPR-20BP的贷款,或当前按所在城市最新政策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
(二)利率调整方式
工行将根据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情况,通过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进行利率调整:
1.协商变更合同利率是指由工行与客户协商降低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
2.新发放贷款置换是指由工行新发放一笔贷款,客户使用这笔贷款置换存量首套房贷。
四、申请方式及调整时间
(一)申请方式
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工行将主动按上述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联系原贷款服务行。
2.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当前按本公告所述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即“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或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工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经工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3.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工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4.对于特殊情况需采用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的,将由贷款服务行联系客户办理。
(二)申请及调整时间
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工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2.“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工行提出申请。其中,2023年10月22日(含当日)前完成申请的,工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对审核通过的业务进行集中统一利率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3.2023年10月22日后申请利率调整的客户,包括新增“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继续向工行提出申请。工行将逐笔进行人工审核,审批通过后次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五、申请渠道
(一)线上渠道:手机银行
工行手机银行支持“一键申请”,具体办理路径为:下载中国工商银行APP-登录/注册-贷款-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一键申请。“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同步上传首套住房贷款证明材料。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无需上传证明材料。
(二)线下渠道
客户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金融-个人贷款-贷款服务行咨询电话查询”查看工行所有贷款服务行联系方式,可到原贷款服务行线下申请办理利率调整。“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携带身份证、首套住房贷款证明等材料。
六、服务告知方式及异议处理
(一)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工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可在手机银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查询利率调整结果,也可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贷款-我的贷款”栏目查询调整后贷款利率及还款计划。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有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一年内联系贷款服务行。
(二)“二套转首套”利率调整申请须工行逐笔审核,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查询审核结果。对审核不通过的,工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如对审核结果存有异议,可联系贷款服务行,并可按要求重新提交申请。
七、温馨提示
(一)优先推荐客户通过手机银行办理,利率调整高峰期可能出现系统拥挤。
(二)因利率批量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工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
(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工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四)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请不要相信误导信息。
(五)工行整理了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常见问答,客户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金融-个人贷款”进行查阅。
感谢一直以来对中国工商银行的信赖与支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
(来源:极目新闻)
个人金融服务 - 中国工商银行
个人金融服务 - 中国工商银行
工行风貌-分行导航-工行快讯-财经动态-客户服务-网站地图
首页
个人金融服务
企业金融服务
电子银行
网上理财
网上商城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支持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贷款担保可分别采取抵押、质押、保证的方式,也可以同时并用以上三种担保方式。 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押,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三条 借贷双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房改政策和银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借款合同。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工商银行各分支机构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
第二章 借款人条件 第五条 借款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六条 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 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三) 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 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五) 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六) 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贷款人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价值; (七) 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八) 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贷款程序 第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并向贷款人提交下列资料: (一) 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 (二) 贷款人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 (三) 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 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五) 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六) 以储蓄存款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银行存款凭证; (七) 以住房公积金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动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 (八) 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第八条 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后,应当按规定进行审查,并在3周内向借款人作出答复。
第九条 贷款人同意贷款的,应当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按照《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担保合同后,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十条 对于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在借款申请批准后,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由贷款人以转帐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第四章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十一条 贷款人发放贷款的数额,不得高于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或实际购房费用的70%(以较低额为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数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
第十二条 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第十三条 用信贷资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法定贷款利率(不含浮动)减档执行。即,贷款期限为1年期以下(含1年)的,执行半年以下(含半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1至3年(含3年)的,执行6个月至1年期(含1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3至5年(含5年)的,执行1至3年期(含3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5至10年(含10年)的,执行3至5年(含5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10年以上的,在3至5年(含5年)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 。
第十四条 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基础上加点执行。贷款期限为1至3年(含3年)的,加1.8个百分点;期限为3至5年(含5年)的,加2.16个百分点;期限为5至10年(含10年)的,加2.34个百分点;期限为10至15年(含15年)的,加2.88个百分点;期限为15至20年(含20年)的,加3.42个百分点。
第十五条 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第五章 抵押贷款 第十六条 抵押贷款指贷款人按法定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
下列财产可作为抵押物: (一) 抵押人有权处分的房产及地上定着物; (二) 抵押人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三) 贷款人认可的其他财产。
下列财产不可作为抵押物: (一) 土地所有权; (二) 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三) 不能强制执行或处理的财产; (四) 已设定抵押的财产; (五) 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采取其他保全措施、强制措施的财产; (六) 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第十七条 抵押物的价值需由贷款人或其认可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确认,评估费用由抵押人负担。抵押最高额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 。
第十八条 抵押人需到贷款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也可以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保险合同》应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期不得短于申请借款期限;投保金额不得低于借款的全部本息额;保 险单不得含有任何有损贷款人权益的限制性条款;保险所需全部费用由抵押人负担。
第十九条 贷款人与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后,双方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
以住房抵押的,应分别情况办理以下登记手续: (一) 以期房抵押的,贷款人和抵押人应持依法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到期房座落地的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同时由售房单位提供担保,待该期房竣工交付后,持《房屋所有权证》办理正式抵押登记。 (二) 以现房抵押的,贷款人和抵押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到房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取得《房屋他项权证》;如售房单位未办妥《房屋所有权证》,贷款人和抵押人应持依法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待售房单位办妥该抵押物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再据以办理正式抵押登记手续。 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贷款人和抵押权人应在抵押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持被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证、抵押合同、地价评估及确认报告、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件及有关材料,到土地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抵押登记,取得《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第二十条 抵押权设定后,所有能够证明抵押物权属的证明文件(原件)及抵押物的保险单证(正本)等,均由贷款人保管并承担保管责任。
第二十一条 抵押物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重复抵押或出租、转让、出售和馈赠。抵押人负有维修、保管和保证抵押物安全、完好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抵押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解除抵押关系。以房地产作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关系时,应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章 质押贷款
第二十三条 质押贷款指贷款人按法定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个人定期储蓄存单等有价证券可以作为质物。
第二十四条 出质人应将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质押合同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贷款人应妥善保管质物,不得动用。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灭失或损毁,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二十六条 在质押期间,有价证券兑现日期先于还款日期的,可选择以下方式处理:
(一)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
(二)兑换为定期储蓄存款单继续用于质押;
(三)用贷款人认可的等额债券、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
第二十七条 质押期内,出质人对于质押的有价证券不得以任何理由挂失。
第七章 保证贷款
第二十八条 保证贷款指贷款人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时承担连带责任作为担保而发放的贷款。
保证人是法人的,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 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办理年检手续; (二) 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 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四) 有代偿能力; (五) 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基本存款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 (六) 无重大债权债务纠纷。
保证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可靠的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人处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第二十九条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的担保应当是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
第八章 抵(质)押加保证贷款 第三十条 抵押或质押加保证贷款指贷款人在借款人或者第三人提供抵押或质押的基础上,要求其同时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作为担保而发放的贷款。
第三十一条 采用本贷款方式的,贷款人在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与抵押人或出质人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的同时,还应与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当借款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贷款人可以通过处分抵押物或质物受偿,不足的部分应按照约定要求保证人履行债务。
第九章 贷款偿还方式 第三十二条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如借款人提前还款,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三条 偿还贷款本息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二) 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采取等额还款法、累进还款法等还款方法,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第十章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第三十四条 借款合同需要变更的,应当由借贷双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有担保合同的,应事先征得担保人同意。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十五条 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其财产合法继承人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或由其监护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借款合同。
第三十六条 保证人丧失担保资格或担保能力时,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提供新的保证人,经贷款人同意后,重新签订保证合同。未经贷款人同意,原保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十七条 借款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后,贷款人应在30日内将用于担保的抵押物或质物退还抵押人或出质人,借款合同随即终止。
第十一章 债权保护 第三十八条 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期间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 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息; (二) 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或挪用贷款; (三) 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或权益拆迁、出租、出售、转让、馈赠或重复抵押; (四) 拒绝或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 提供虚假文件、资料,造成贷款损失; (六) 未按合同约定办理有关保险手续; (七) 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贷款人权益的合同或协议; (八) 抽逃、隐匿、私分、违法出让、不合理低价变卖财产,危害贷款安全; (九) 在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抵押物因意外损毁不足以清偿债权,质物价值明显减少影响债权实现的情况下,未按要求提供新的担保措施; (十) 借款人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其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借款合同; (十一) 违反本办法和借款合同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九条 借款人有本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行为之一时,贷款人应采取下列一种或数种债权保护措施: (一) 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二) 中止借款人提取贷款,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三) 按规定处以罚息; (四) 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款,偿还贷款本息; (五) 按照合同约定提前处分抵押物或质物,清偿贷款本息; (六) 按照合同约定提前追索保证人的连带责任; (七) 依法追偿贷款本息。
第四十条 处分抵押物或质物,其价款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应当向借款人或保证人追索应偿还的部分;其价款超过贷款本息的,贷款人应将剩余部分退还抵押人或出质人。
第四十一条 拍卖划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得价款,在依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优先清偿担保债权。
第四十二条 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时,借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个人住房贷款不得用于购买豪华住房。城镇居民修房、自建住房贷款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解释和修改。各一级、准一级分行可制定实施细则,报总行备案。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关闭窗口】
webmaster@icbc.com.cn
二十四小时服务热线 95588
中国工商银行版权所有
京ICP备
000015号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_中国电子银行网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_中国电子银行网
登录
个人中心
我的动态
我的关注
浏览足迹
系统消息
退出登录
投稿
移动端
访问手机端
官微
访问官微
首页
资讯
原创
快讯
招聘
会议
江湖
理财
福利汇
新视记
金视点
专题
专栏
宣传年
AI播报
搜银行
搜索
数字金融
5G消息
隐私计算
数字人民币
网络支付
金融AI
区块链
金融云
物联网
金融安全
银行业数字金融创新成果展
Bank帮
全部
搜银行
数字金融
5G消息
隐私计算
数字人民币
网络支付
金融AI
区块链
金融云
物联网
金融安全
快讯
招聘
会议
江湖
理财
福利汇
新视记
金视点
专题
专栏
宣传年
BANK帮
AI播报
银行业数字金融创新成果展
全部
登录
注册
退出登录
取消
热搜词
理财
支付
银联
白皮书
中国银行
征信
CFCA
网上银行
投顾
区块链
手机银行
5G消息
理财子公司
绿色金融
广发银行
上市银行
农商行
隐私计算
数字人民币
银行
温馨提示:
敬爱的用户,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会导致页面浏览异常,建议您升级浏览器版本或更换其他浏览器打开。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来源:工银融e行
2023-09-07 10:00:31
房贷
利率
银行动态
来源:工银融e行
2023-09-07 10:00:31
房贷
利率
银行动态
收藏
核心提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有序推进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充分保障客户合同权利,充分尊重客户选择权,充分满足客户利率调整操作便捷性需求。
尊敬的中国工商银行客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发挥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作用,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自2023年9月25日起,我行将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就贷款执行利率进行协商调整,为协助广大客户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总体原则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有序推进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充分保障客户合同权利,充分尊重客户选择权,充分满足客户利率调整操作便捷性需求。二、调整范围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可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一)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二)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三)须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包括以下情形:1.原贷款发放时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房贷;2.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3.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4.其他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四)原则上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正常类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处于不良状态,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三、调整规则(一)调整后利率水平对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1.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3.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4.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历史调整情况详见当地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网站公示。5.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前发放、当前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执行利率不高于LPR-20BP的贷款,或当前按所在城市最新政策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二)利率调整方式我行将根据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情况,通过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进行利率调整:1.协商变更合同利率是指由我行与客户协商降低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2.新发放贷款置换是指由我行新发放一笔贷款,客户使用这笔贷款置换存量首套房贷。四、申请方式及调整时间(一)申请方式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我行将主动按上述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联系原贷款服务行。2.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当前按本公告所述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即“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或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3.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4.对于特殊情况需采用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的,将由贷款服务行联系客户办理。(二)申请及调整时间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2.“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提出申请。其中,2023年10月22日(含当日)前完成申请的,我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对审核通过的业务进行集中统一利率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3.2023年10月22日后申请利率调整的客户,包括新增“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继续向我行提出申请。我行将逐笔进行人工审核,审批通过后次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五、申请渠道(一)线上渠道:手机银行我行手机银行支持“一键申请”,具体办理路径为:下载中国工商银行APP-登录/注册-贷款-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一键申请。“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同步上传首套住房贷款证明材料。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无需上传证明材料。(二)线下渠道客户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金融-个人贷款-贷款服务行咨询电话查询”查看我行所有贷款服务行联系方式,可到原贷款服务行线下申请办理利率调整。“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携带身份证、首套住房贷款证明等材料。六、服务告知方式及异议处理(一)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可在手机银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查询利率调整结果,也可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贷款-我的贷款”栏目查询调整后贷款利率及还款计划。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有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一年内联系贷款服务行。(二)“二套转首套”利率调整申请须我行逐笔审核,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查询审核结果。对审核不通过的,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如对审核结果存有异议,可联系贷款服务行,并可按要求重新提交申请。七、温馨提示(一)优先推荐客户通过手机银行办理,利率调整高峰期可能出现系统拥挤。(二)因利率批量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四)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请不要相信误导信息。(五)我行整理了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常见问答,客户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金融-个人贷款”进行查阅。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贷款服务行或95588。感谢一直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9月7日
责任编辑:韩希宇
免责声明:
中国电子银行网发布的专栏、投稿以及征文相关文章,其文字、图片、视频均来源于作者投稿或转载自相关作品方;如涉及未经许可使用作品的问题,请您优先联系我们(联系邮箱:cebnet@cfca.com.cn,电话:400-880-9888),我们会第一时间核实,谢谢配合。
为你推荐
房贷:LPR加点的浮动利率还是固定利率?
清华金融评论 2020-03-04 09:50:38
利率
2020-03-04 09:50:38
利率
多地银行上调房贷利率 专家认为重点城市房贷利率走势整体稳定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1-05-23 20:47:44
银行
2021-05-23 20:47:44
银行
个人房贷利率仍存上调空间 首套房贷利率优惠难觅
中国证券报 2018-05-28 08:26:56
银行
2018-05-28 08:26:56
银行
首套房贷利率持续上涨 10月利率5.71%
房天下 2018-11-14 09:33:03
房贷
2018-11-14 09:33:03
房贷
多家银行房贷利率收紧 京城首套房贷利率九折起
北京商报 2017-01-16 09:21:05
银行
2017-01-16 09:21:05
银行
猜你喜欢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原副理事长王忠民: 用VC的逻辑去管理风险...
财联社 2023-11-18 08:01:00
王忠民
2023-11-18 08:01:00
王忠民
廊坊银行与廊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功签约
每日经济新闻 2023-11-17 17:07:24
廊坊银行
2023-11-17 17:07:24
廊坊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系统人事调整官宣开启:杨东宁任北京局局长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3-11-17 16:11:42
金融监管总局
2023-11-17 16:11:42
金融监管总局
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董事长王小龙到龄退岗 现任浙江省医保局局长...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3-11-17 16:06:20
浙江农商
2023-11-17 16:06:20
浙江农商
中信银行重庆分行:践行为民初心 提供有温度的优质服务
中信银行重庆分行 2023-11-17 14:40:36
中信银行
2023-11-17 14:40:36
中信银行
快讯
NEWS FLASH
更多
业内人士热议:推进专项立法 壮大REITs市场
09:18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蔡建春建议,加快REITs专项立法。业内人士表示,加快REITs专项立法,有利于完善顶层设计,有利于推动REITs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服务消费空间潜力巨大
09:18
在消费方面,王文涛表示,去年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82.5%,今年将突出重点品类、节庆时令,指导各地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年”系列特色活动,持续释放消费潜力。
2月份全球制造业PMI为49.1% 高于去年第四季度平均水平
09:06
3月6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数据显示,2024年2月份全球制造业PMI为49.1%,虽较上月下降0.2个百分点,但连续2个月稳定在49%以上,高于去年第四季度47.9%的平均水平,显示出全球制造业恢复力度仍较稳定,恢复水平好于去年第四季度。
黄金火到爆!建设银行紧急公告:3月7日起上调个人黄金积存业务起点金额,其他银行暂未跟进
08:47
建设银行发布公告称,自北京时间2024年3月7日9:10起,该行个人黄金积存业务定期积存起点金额(包括日均积存及自选日积存)由500元上调至600元。建行还称,后续将持续关注黄金市场变动情况,适时对上述起点金额及限额进行调整。
锚定建设金融强国目标,货币政策、金融监管有哪些长期举措
08:47
货币政策精准发力主要体现在三个维度,一是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在利率走廊的辅助下,引导市场基准利率以政策利率为中枢运行,调节资金供求和资源配置,实现货币政策目标。二是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的重要作用,一方面通过结构性货币政策持续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另一方面,对临时性以及针对部分领域行业的货币政策进行调整,为重点领域、薄弱环节腾挪空间,减少资源被低效占用。三是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
刘振宇接任渤海财险董事长
08:46
近日,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已选举刘振宇同志为公司董事长。公告同时指出,2月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已核准刘振宇渤海财险董事长的任职资格。
金视点
Peak Point
更多
央行副行长张青松:《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出台 标志着支付行业发展进入崭新阶段
17:17
财联社12月28日电,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张青松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有关情况。张青松表示,条例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之后出台的金融领域首部行政法规,是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具体举措,对于推动支付行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张青松表示,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司法部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指导支付机构落实好条例规定,同时还将抓紧制定条例的实施细则,做好非银行支付领域现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清理等工作。“相信随着条例顺利实施,支付市场将更加有序,支付生态更加健康,支付行业更好发展,以此服务于经济高质量发展。”张青松称。
潘功胜:更名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进一步凸显了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高度重视
17:21
潘功胜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金融工作会议时隔6年再次召开,从“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更名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进一步凸显了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金融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重要地位。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必须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
央行穆长春:通过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 跨境支付成本至少降低50%
14:10
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11月29日在2023中国(深圳)金融科技大会上表示,现行跨境支付体系需要经过一家或多家代理行,支付链路长、费用高,而在货币桥中,商业银行可在无损合规的情况下大幅提升交易效率,还能有效降低跨境支付成本,根据货币桥真实交易的经验,交易成本可以降低至少50%。
今日排行
RANKING TODAY
1
反诈专栏 | 别成为骗子的帮凶!看恒丰小“桂圆”如何智堵诈骗款
2
银联国际与塞尔维亚旅游局签署合作备忘录
3
信银理财“换帅”
实干笃行!中国银行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强劲金融动力
工商银行董事长廖林赴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开展支付便利化调研
多家试点银行推出“跨境理财通”相关产品 利率最高达10%
北京银行与华为举行鸿蒙全面合作暨原生应用Beta版本开发完成仪式
聚焦“3·15”消费者权益日 守护信用卡安全消费环境
热词
理财
支付
银联
白皮书
中国银行
征信
CFCA
网上银行
投顾
区块链
手机银行
5G消息
理财子公司
绿色金融
广发银行
上市银行
农商行
隐私计算
数字人民币
研究
RESEARCH
合集|中国数字金融调查报告(2017-2023)
重点关注电子银行、金融科技领域,通过企业拜访、资深从业者访谈,电话调查等专业手段获取前沿信息,力求出品最具前瞻性和参考价值的内容。因为专业,所以领先![详细]
会议
MEETING
招聘
RECRUIT
四川农商联合银行
[成都等]
四川农商联合银行信息科技部2024年校园招聘公告
交通银行
[上海等]
交通银行总行金融科技部门2024春季招聘火热启动!
建设银行
[全国]
建设银行2024年度博士后研究人员专项招聘
合作媒体
腾讯网
|网易科技
|和讯科技
|财新网
|金融界银行
|东方财富网
|赛迪网
|新华信息化
|同花顺金融服务网
|中国金融新闻网
|新华网财经
|人民网金融频道
|中文互联网数据研究资讯中心
|中金在线
|证券日报网
|和讯银行
|凤凰理财
|中国网金融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
中国电子银行网 专业领先的新金融平台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合作媒体
商务合作
网站地图
宣传年
CFCA官网
Copyright 中国电子银行网 ©2009-2023,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45998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082
Copyright 中国电子银行网 ©2009-2023 京ICP备05045998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082
收藏成功
确定
取消
中国工商银行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中新网
中国工商银行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中新网
即时
时政
高层
人事
反腐
深度
两岸
科教
军事
东西问
国际
社会
财经
金融
科技
地产
汽车
快消
健康•生活
大湾区
华人
文体
文娱
体育
视频
直播
图片
创意
理论
各地
安徽|北京|重庆|福建|甘肃|
贵州|广东|广西|海南|河北|
河南|
湖北|湖南|黑龙江|江苏|江西|
吉林|
辽宁|内蒙古|宁夏|青海|山东|
山西|
陕西|上海|四川|天津|新疆|
兵团|
云南|浙江
搜 索
即时
时政
高层|
人事|
反腐|
深度|
两岸|
科教|
军事
东西问
中外对话|世界观|广角镜|Z世代|洋腔队|舆论场|新漫评|思享家|会客厅|研究院|问西东
国际
世界观|国际识局|国际人物|国际热评|新漫评|国际视野
社会
热点追踪|
中新真探|
新闻浮世绘|
中新法治|
第一现场
财经
金融|科技|地产|汽车|快消|酒业|中国新观察|民生调查局|商业风云录|中新财评|中新对话|正绩|智库|公益|生态志
健康•生活
医视线|新食说|游天下|育儿通
大湾区
港澳|风向标|快车道|青年说|专家建言|湾得福|Video|湾区MAP|湾区9+2
华人
一带一路
热点聚焦|深度访谈|各方关注|海外视角|项目动态|丰硕成果
文娱
独家观察|戏剧歌舞|文史博览|人物对话|收藏考古|视频播报|
独家娱报|明星八卦|视频|影视博览|热门综艺
体育
独家视角|绿茵赛场|篮坛竞技|综合其他|视频播报
视频
热点|国内|社会|国际|军事|文娱|体育|财经|港澳台侨|微视界|洋腔队|Z世代|澜湄印象|中国风|中国新视野
图片
中新画报|国内|社会|国际|娱乐|体育|军事|科技|
港澳台侨|凡人歌
创意
理论
直播
专题
中国工商银行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分享到:
首页 → 财经中心 → 财经频道
分享到:
中国工商银行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2023-09-07 10:18: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刘湃
责任编辑:刘湃
2023年09月07日 10: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分享到:
中新网9月7日电 7日,中国工商银行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自2023年9月25日起,中国工商银行将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就贷款执行利率进行协商调整。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中国工商银行客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发挥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作用,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自2023年9月25日起,我行将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就贷款执行利率进行协商调整,为协助广大客户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总体原则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有序推进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充分保障客户合同权利,充分尊重客户选择权,充分满足客户利率调整操作便捷性需求。
二、调整范围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可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
(一)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
(二)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三)须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原贷款发放时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房贷;
2.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3.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
4.其他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
(四)原则上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正常类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处于不良状态,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
三、调整规则
(一)调整后利率水平。对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
1.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3.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4.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历史调整情况详见当地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网站公示。
5.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前发放、当前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执行利率不高于LPR-20BP的贷款,或当前按所在城市最新政策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
(二)利率调整方式。我行将根据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情况,通过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进行利率调整:
1.协商变更合同利率是指由我行与客户协商降低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
2.新发放贷款置换是指由我行新发放一笔贷款,客户使用这笔贷款置换存量首套房贷。
四、申请方式及调整时间
(一)申请方式
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我行将主动按上述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联系原贷款服务行。
2.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当前按本公告所述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即“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或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3.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
4.对于特殊情况需采用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的,将由贷款服务行联系客户办理。
(二)申请及调整时间
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2.“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提出申请。其中,2023年10月22日(含当日)前完成申请的,我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对审核通过的业务进行集中统一利率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3.2023年10月22日后申请利率调整的客户,包括新增“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继续向我行提出申请。我行将逐笔进行人工审核,审批通过后次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
五、申请渠道
(一)线上渠道:手机银行。我行手机银行支持“一键申请”,具体办理路径为:下载中国工商银行APP-登录/注册-贷款-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一键申请。“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同步上传首套住房贷款证明材料。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无需上传证明材料。
(二)线下渠道。客户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金融-个人贷款-贷款服务行咨询电话查询”查看我行所有贷款服务行联系方式,可到原贷款服务行线下申请办理利率调整。“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携带身份证、首套住房贷款证明等材料。
六、服务告知方式及异议处理
(一)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可在手机银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查询利率调整结果,也可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贷款-我的贷款”栏目查询调整后贷款利率及还款计划。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有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一年内联系贷款服务行。
(二)“二套转首套”利率调整申请须我行逐笔审核,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查询审核结果。对审核不通过的,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如对审核结果存有异议,可联系贷款服务行,并可按要求重新提交申请。
七、温馨提示
(一)优先推荐客户通过手机银行办理,利率调整高峰期可能出现系统拥挤。
(二)因利率批量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
(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
(四)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请不要相信误导信息。
(五)我行整理了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常见问答,客户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金融-个人贷款”进行查阅。
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贷款服务行或95588。
感谢一直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 【编辑:刘湃】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财经频道
发表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经济新闻精选:
去银行买金饰,为什么流行了?
2024年03月07日 14:37:34
(两会观察)人工智能引“全方位”关注 中国如何抢主动?
2024年03月07日 11:05:59
(两会观察)加快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带来发展利好
2024年03月07日 11:03:07
先进制造业:锻造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钢筋铁骨”
2024年03月07日 05:08:16
代表委员为预制菜产业建言献策
2024年03月07日 04:36:55
提供“链式服务” 助大龄农民工端好“饭碗”
2024年03月07日 04:31:51
宁吉喆:就业、增收、消费是综合性问题 需各方共同努力
2024年03月07日 01:41:24
解码中国动力源:如何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续航
2024年03月07日 01:39:13
(两会现场)五位经济部门“一把手”诠释中国发展底气
2024年03月07日 00:19:40
魔都变“模都” 上海人工智能发展声势起
2024年03月06日 15:11:36
换一批
推荐阅读
1/62/63/64/65/66/6
乌拉圭汉学家罗维塔:我是个“中国化”的外国人
陈来发:潮汕英歌舞何以持续燃动海内外?
中国首位无氧登顶珠峰女性:为登山“时刻准备着”
青少年请注意,代表委员们@你了
90分钟答外交21问 王毅详释中国对外政策
民营企业热议新质生产力:“换道超车”的必然选择
如何从“网红”变“长红”?代表委员支招微短剧
10句话速览外长记者会
“文物医生”汪万福:解锁千年敦煌的青春密码
《热辣滚烫》在澳大利亚上映 澳大学专家:它对女性的影响巨大
每天学习一首古诗词丨2024-3-7
“宇宙中心”县,如何接住了龙年首场“泼天的富贵”?
唐季礼:华语功夫影视作品是怎样进入美国主流市场的?
今年春运中国铁路共发送旅客4.84亿人次 同比增39%
吴为山:让养老院成为老年“人文乐园”
政府工作报告涉侨表述回应关切凝聚侨心
京津冀协同发展下一个十年如何再出发?
全国人大代表罗卫红:向“按键伤人”亮出法治利剑
热点视频
奇闻趣事
潮汕英歌舞何以持续燃动海内外?
山西杏花村发现明清酿酒作坊遗址
研究发现中药“青蒿琥酯”或有效治疗肥胖
萤火虫为何能发光?中国科研团队最新研究揭晓机制
广州万株月季在春风中渐次苏醒
山东青岛:首张往来港澳“个人旅游签注”签出
黑龙江省三条高速公路通车运营
雷锋的“螺丝钉精神”是怎样炼成的?
国际最新研究:蜜蜂可以社会化学习
野生大熊猫“夜访”村民家小院
为什么要找“存钱搭子”?
星巴克“红烧肉拿铁”出圈
“红烧肉拿铁”火了?
重庆永川大熊猫、非洲象等动物们吃上定制“元宵”大餐
来看雪中珍稀野生动物的“千姿百态”
宇宙“最亮天体”平均每天“吃一个太阳”
精彩直播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外交主题记者会
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
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二场“委员通道”
新闻热图
中新画报
大型机械装置艺术品“龙马精神”亮相杭州
呼伦贝尔现“寒夜灯柱”现象
跳过“科目三”的外国记者引媒体关注
河南陕州地坑院迎来翻修潮
灯火暖“长安”
“春节之城”四川阆中
春节的“表情”
春运中的“慢火车”
中新热榜
(两会现场)五位经济部门“一把手”诠释...对话新国企·聚力高质量丨中国铁建董事长...共话新质生产力丨民营企业热议新质生产力...两会大家谈|如何从“网红”变“长红”?...(两会观察)90分钟答外交21问 王毅...两会今日看点:王毅将回答中外记者提问10句话速览外长记者会普京:俄罗斯将继续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积极...(两会观察)人工智能引“全方位”关注 ...《热辣滚烫》在澳大利亚上映 澳大学专家...
关于我们
About us
联系我们
广告服务
供稿服务
法律声明
招聘信息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201号] [京ICP备05004340号-1]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京(2022)0000118;京(2022)0000119]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99788000 举报邮箱:jubao@chinanews.com.cn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分享
评论
顶部
工行9月25日起调整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规则公布|首套房贷_新浪财经_新浪网
工行9月25日起调整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规则公布|首套房贷_新浪财经_新浪网
新浪首页
新闻
体育
财经
娱乐
科技
博客
图片
专栏
更多
汽车
教育
时尚
女性
星座
健康
房产历史视频收藏育儿读书
佛学游戏旅游邮箱导航
移动客户端
新浪微博
新浪新闻
新浪财经
新浪体育
新浪众测
新浪博客
新浪视频
新浪游戏
天气通
我的收藏
注册
登录
自媒体热点 >
正文
行情
股吧
新闻
外汇
新三板
工行9月25日起调整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规则公布
工行9月25日起调整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规则公布
2023年09月07日 10:41
中安在线
新浪财经APP
缩小字体
放大字体
收藏
微博
微信
分享
腾讯QQ
QQ空间
转自:中安在线中国工商银行发布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我行将主动按上述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公告尊敬的中国工商银行客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发挥金融在服务实体经济、支持恢复和扩大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的作用,我行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积极依法有序推进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自2023年9月25日起,我行将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就贷款执行利率进行协商调整,为协助广大客户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总体原则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有序推进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充分保障客户合同权利,充分尊重客户选择权,充分满足客户利率调整操作便捷性需求。二、调整范围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可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一)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二)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三)须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包括以下情形:1.原贷款发放时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房贷;2.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3.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4.其他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四)原则上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正常类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处于不良状态,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三、调整规则(一)调整后利率水平。对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1.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3.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4.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历史调整情况详见当地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网站公示。5.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前发放、当前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执行利率不高于LPR-20BP的贷款,或当前按所在城市最新政策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二)利率调整方式。我行将根据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情况,通过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进行利率调整:1.协商变更合同利率是指由我行与客户协商降低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2.新发放贷款置换是指由我行新发放一笔贷款,客户使用这笔贷款置换存量首套房贷。四、申请方式及调整时间(一)申请方式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我行将主动按上述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联系原贷款服务行。2.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当前按本公告所述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即“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或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3.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4.对于特殊情况需采用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的,将由贷款服务行联系客户办理。(二)申请及调整时间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2.“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提出申请。其中,2023年10月22日(含当日)前完成申请的,我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对审核通过的业务进行集中统一利率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3.2023年10月22日后申请利率调整的客户,包括新增“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继续向我行提出申请。我行将逐笔进行人工审核,审批通过后次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五、申请渠道(一)线上渠道:手机银行。我行手机银行支持“一键申请”,具体办理路径为:下载中国工商银行APP-登录/注册-贷款-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一键申请。“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同步上传首套住房贷款证明材料。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无需上传证明材料。(二)线下渠道。客户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金融-个人贷款-贷款服务行咨询电话查询”查看我行所有贷款服务行联系方式,可到原贷款服务行线下申请办理利率调整。“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携带身份证、首套住房贷款证明等材料。六、服务告知方式及异议处理(一)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可在手机银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查询利率调整结果,也可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贷款-我的贷款”栏目查询调整后贷款利率及还款计划。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有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一年内联系贷款服务行。(二)“二套转首套”利率调整申请须我行逐笔审核,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查询审核结果。对审核不通过的,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如对审核结果存有异议,可联系贷款服务行,并可按要求重新提交申请。七、温馨提示(一)优先推荐客户通过手机银行办理,利率调整高峰期可能出现系统拥挤。(二)因利率批量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四)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请不要相信误导信息。(五)我行整理了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常见问答,客户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金融-个人贷款”进行查阅。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贷款服务行或95588。感谢一直以来对我行的信赖与支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9月7日来源:澎湃新闻编辑:郭春燕责编:陈雪莲审核:周晓留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文章关键词:
首套房贷 个人住房贷款 LPR 房贷 住房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上一页下一页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相关新闻
财经头条作者库
股市直播
图文直播间
视频直播间
最近访问
我的自选
01/瑞银拆解比亚迪海豹 对比Model3零部件及成本02/小米汽车要来了?已试生产近一个月,每周约产50辆样车,还在大规模招工,月薪是…03/华为Mate 60 Pro供应链辨虚实04/游资买机构卖 我乐家居八连板“便宜”了谁?05/以前一年挣上海一套房,现在上千万流水只赚1万元!二手车商日子难过:朋友聚餐谁也不敢先开口说饿06/二锅头卖不动了?200亿白酒股,业绩爆雷07/税延养老险试点五年落幕 与个人养老金衔接启动08/上交所就我乐家居股东涉嫌违规减持发监管工作函09/先进制造业迎税惠利好:加计5%抵减增值税10/8月份全球制造业PMI为48.3% 连续两个月环比上升
01/财经早报:证监会最新发声!坚决贯彻党中央重要部署!专家称仍存降准降息空间(1只新股)02/9月7日操盘必读:影响股市利好或利空消息03/炒股“动机不纯”?老胡回应:当然要唱多中国股市和中国经济04/最新发声!证监会:坚决贯彻党中央重要部署!05/A股首例!东方时尚顶风减持,双重处罚来了06/老胡股票遭遇重创 有个股亏损近3000元07/证监会发声:坚决贯彻党中央“要活跃资本市场 提振投资者信心”的重要部署08/道达投资手记: 一个方向火爆, 行情来了?09/A股,彻底炸锅了!8个涨停,我乐家居大股东一声不吭,“清仓了”!10/股民惊呆!牛股我乐家居8个涨停,大股东却一声不吭“清仓了”,套现上亿元
01/建行“老将”张为忠即将掌舵浦发银行 对公之王还会回来吗?02/多家城商行陆续跟进 上海银行、苏州银行、重庆银行等下调定存挂牌利率 降幅10-35BP03/银行借势营销 信用卡存量竞争需“精耕细作”04/银行网点年内“消失”超700家:国有大行收缩,河南撤闭最多05/周渝民夫妇遭诈骗一案,判了!06/A股上市银行“半年考”:净利润同比增长2.6%,超九成净息差出现下滑07/上市银行“中考”揭榜:6家净利增速超20% 板块修复预期增强丨中报专题08/存量房贷利率“自行协商”,银行怎么说09/浪潮退去,银行中收难掩下滑10/浦发银行的“新舵手”
7X24小时
徐小明 凯恩斯 占豪 花荣 金鼎 wu2198 丁大卫 易宪容 叶荣添 沙黾农 冯矿伟 趋势之友 空空道人 股市风云 股海光头
杨伟民
张涛:
鲍威尔政策路径将再次转变
温彬:
加大政策力度,多举措稳就业
李迅雷:
政策工具箱里还有哪些工具
曹中铭:
量化交易监管重在消除不公平
温彬:
工业投资消费增速有望回升
交易提示
操盘必读
证券报
最新公告
限售解禁
数据中心
条件选股
券商评级
股价预测
板块行情
千股千评
个股诊断
大宗交易
财报查询
业绩预告
ETF期权
类余额宝
基金净值
基金对比
基金排名商品行情
外盘期货
商品持仓
现货报价
CFTC持仓
期指行情
期指持仓
期指研究
行业指数
权重股票
期货名人
专家坐堂
高清解盘
期货入门
各国国债
期市要闻
期货研究
机构评论
品种大全外汇计算器
人民币牌价
中间价
美元指数
直盘行情
所有行情
美元相关
人民币相关
交叉盘
拆借利率
货币分析
机构观点
经济数据
专家坐堂
分析师圈
国债收益率
全球滚动
CFTC持仓
比特币外汇计算器
黄金资讯
白银分析
实物金价
ETF持仓
黄金TD
白银TD
金银币
专家坐堂
基础知识
现货黄金
现货白银
现货铂金
现货钯金
高清解盘
黄金吧 白银吧
黄金分析
CFTC持仓
叶檀
凯恩斯
曹中铭
股民大张
宇辉战舰
股市风云
余岳桐
股海战神
郭一鸣
赵力行
叶檀
凯恩斯
曹中铭
股民大张
宇辉战舰
股市风云
余岳桐
股海战神
郭一鸣
赵力行
董明珠还能为格力奋战多久?|《至少一个小时》
梁建章:中国人口衰竭的速度前所未有
冷友斌回应网友质疑:说价格高 对飞鹤不公平!
王中军:我喜欢比较“江湖”一点的人
7x24快讯:9月5日沪深两市涨停分析 和你天天向上:清理了三分之二 明天拉升也借着清仓 如 用户4w8818rrv8:可怜的小散总是与趋势背道而驰 投资界的的老船長:上周五老船长给大家提示了一支股票 手机用户3116638277:主力每天不是在砸就是在砸的路上 用户5456523511:不跑还指望主力给你解套? 用户5849999406:等散户的筹码洗出来 初心不改:外资仅用50亿就把大盘砸下来了
09-14
恒兴新材
603276
-- 09-14
万邦医药
301520
-- 09-11
飞南资源
301500
-- 09-11
中研股份
688716
-- 09-07
崇德科技
301548
66.8
新浪财经意见反馈留言板
新浪简介|广告服务|About Sina
联系我们|招聘信息|通行证注册
产品答疑|网站律师|SINA English
Copyright © 1996-2023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
工商银行个人贷款的条件及流程 - 知乎
工商银行个人贷款的条件及流程 - 知乎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工商银行个人贷款的条件及流程发隆金融网“工商银行个人贷款包含很多贷款业务,包括个人住房类贷款、个人经营类贷款、个人信用贷款、个人汽车类贷款、逸贷业务等。现在发隆金融网小编详细来为大家详解一下工商银行个人贷款的贷款指南。”发隆金融网工商银行个人贷款的申请条件:1、法定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群;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4、有稳定居住地的人群;5、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册;6、在工商银行内部系统评级取得的风险等级在B级(含B级)以上;7、在工商银行有个人账户;8、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这些都是最基本的条件,只有符合这些条件才能申请相应的贷款产品,比如你想申请个人信用贷款(社保贷款、公积金贷款、保单贷款等),那么除了上述的条件外,你还要提供相应材料(社保、公积金,保单证明),另外还要符合以下的条件:1、为工商银行优质客户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个人拥有资产达200万元(含)以上;3、为牡丹白金卡客户;4、持有工商银行个人理财金账户1年(含)以上且账户年度存款平均余额20万元(含)以上;5、为工商银行个人贷款客户,贷款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且连续2年以上没有违约还款记录(含贷款已结清客户)。工商银行个人贷款的流程:1、受理:客户的申请一般由客户的开户行受理和初审,并由该行对受理的贷款提出初步意见;2、初审:审核贷款人的贷款申请,了解贷款人近期的表现,核实贷款人的资料虚实情况等;3、评估:评估贷款人的资产、现金流、负债清单、信用状况、资金使用计划、偿还方式等;4、审查审批:对贷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验证,确认其资料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工商银行的贷款要求;5、发放贷款:审核通过,与贷款人签订借贷合同,然后向贷款人发放贷款!以上就是工商银行个人贷款的相应条件及程序,银行贷款流程一般来说比较麻烦,而且工行贷款业务种类繁多,所以建议大家可以找一家合适的贷款服务平台,这样可以省时省心省事。发布于 2020-04-18 11:29赞同 108 条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
工行、农行、中行、建行9月25日起调整房贷利率 - 知乎
工行、农行、中行、建行9月25日起调整房贷利率 - 知乎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9月25日起调整房贷利率盛京仕范区今天上午,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密集发布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公告。中国工商银行自2023年9月25日起,中国工商银行将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就贷款执行利率进行协商调整,为协助广大客户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总体原则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有序推进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充分保障客户合同权利,充分尊重客户选择权,充分满足客户利率调整操作便捷性需求。二、调整范围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可开展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一)贷款发放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在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以前。(二)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普通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组合贷款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三)须为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具体包括以下情形:1.原贷款发放时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房贷;2.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3.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4.其他满足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四)原则上应为按月足额偿还本息的正常类个人住房贷款,如贷款当前处于不良状态,须客户归还积欠本金及利息后再申请调整利率。三、调整规则(一)调整后利率水平对于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具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进行调整。1.2019年10月8日(不含当日)前发放、已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转换后为LPR加点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2.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3.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20BP,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20BP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4.各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历史调整情况详见当地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网站公示。5.贷款发放时执行利率已为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前发放、当前执行LPR浮动利率定价且利率不高于LPR的贷款,或2022年5月14日(不含当日)后发放执行利率不高于LPR-20BP的贷款,或当前按所在城市最新政策仍属于二套房贷利率标准的贷款,均不进行利率调整。(二)利率调整方式我行将根据存量个人住房贷款情况,通过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进行利率调整:协商变更合同利率是指由我行与客户协商降低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新发放贷款置换是指由我行新发放一笔贷款,客户使用这笔贷款置换存量首套房贷。四、申请方式及调整时间(一)申请方式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且当前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存量房贷,我行将主动按上述调整规则统一批量调整贷款利率,如有特殊需求的可联系原贷款服务行。2.原贷款发放时执行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当前按本公告所述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即“二套转首套”的存量房贷,或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经我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3.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需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相关要求转换为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调整贷款利率。4.对于特殊情况需采用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的,将由贷款服务行联系客户办理。(二)申请及调整时间1.原贷款发放时执行首套房贷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2.“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我行提出申请。其中,2023年10月22日(含当日)前完成申请的,我行将于2023年10月25日对审核通过的业务进行集中统一利率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3.2023年10月22日后申请利率调整的客户,包括新增“二套转首套”、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可继续向我行提出申请。我行将逐笔进行人工审核,审批通过后次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五、申请渠道(一)线上渠道:手机银行我行手机银行支持“一键申请”,具体办理路径为:下载中国工商银行App-登录/注册-贷款-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一键申请。“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同步上传首套住房贷款证明材料。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及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房贷客户无需上传证明材料。(二)线下渠道客户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金融-个人贷款-贷款服务行咨询电话查询”查看我行所有贷款服务行联系方式,可到原贷款服务行线下申请办理利率调整。“二套转首套”业务申请需客户携带身份证、首套住房贷款证明等材料。六、服务告知方式及异议处理(一)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客户可在手机银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查询利率调整结果,也可通过手机银行或网上银行“贷款-我的贷款”栏目查询调整后贷款利率及还款计划。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有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一年内联系贷款服务行。(二)“二套转首套”利率调整申请须我行逐笔审核,客户可通过手机银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栏目查询审核结果。对审核不通过的,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如对审核结果存有异议,可联系贷款服务行,并可按要求重新提交申请。七、温馨提示(一)优先推荐客户通过手机银行办理,利率调整高峰期可能出现系统拥挤。(二)因利率批量调整业务规模较大,短信发送可能存在分批次发送、时效滞后等情况,也可能存在因客户未向我行更新房贷业务联系方式等情况导致短信送达失败。(三)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相信我行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四)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支持跨行置换,请不要相信误导信息。(五)我行整理了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常见问答,客户可以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点击“金融-个人贷款”进行查阅。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贷款服务行或95588。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现就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操作事项公告如下。一、调整范围2023年8月31日(含)前我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后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房屋购买时家庭在当地没有其他成套住房,但因当地政府采取“认房又认贷”政策导致该套住房按照二套房贷利率标准办理房贷,现在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二是房屋购买时不是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但后期通过交易等方式出售了其他成套住房,本住房成为家庭在当地唯一成套住房且当地政府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三是其他满足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标准的存量房贷。对于当地政府目前尚未明确是否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的城市,可待当地政策确定后按照《通知》及本公告内容执行。二、调整规则按照《通知》要求,调整后的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各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2019年8月,人民银行发布第16号公告,自2019年10月8日起,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为LPR。2022年5月,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22〕115号),自2022年5月15日起,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LPR减20个基点。本次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规则如下:1.对于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已按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LPR转换后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2.对于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3.对于2022年5月15日(含)至2023年8月31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含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减20个基点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三、服务渠道及时间(一)服务渠道。后续我行将在掌上银行、贷款经办行、营业网点、95599、“中国农业银行微银行”等渠道提供查询等服务,您可于2023年9月15日起查询本人存量房贷利率是否满足下调条件及下调幅度等有关事宜。(二)调整及生效时间。1.按照《通知》要求,可采取变更贷款利率和新发放贷款置换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调整的结果一致。从操作的便利性来看,后者所需的流程较多,所花的时间较长,为方便客户,我行主要采取变更贷款利率方式。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下调,无需客户申请。2.如客户需新发放贷款置换的,请于2023年9月25日起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申请。3.经查询不在调整范围,但当前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房屋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含)至2023年10月22日(含),登录我行掌上银行,自助发起首套住房利率标准认定申请,线上提交贷款经办行认可的承诺书、家庭住房套数查询结果等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清单将于近期发布,敬请关注)。客户也可线下向贷款经办行提出申请办理并提交材料。经认定符合《通知》条件的,将于2023年10月25日起进行批量调整。2023年10月23日(含)后提出申请的,我行将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对符合《通知》条件的,及时予以调整。客户可在我行掌上银行或贷款经办行查询进度。4.存量房贷利率下调将于调整当日生效,生效日起按照新的利率加点幅度执行,定价基准LPR以约定的重定价规则调整。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溯及既往,之前的房贷利息不作调整。四、其他事项(一)固定利率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客户,按以下方式办理:1.按照《通知》和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相关要求,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且未以LPR为定价基准的固定利率贷款或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客户,需申请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后,再进行利率调整;未申请转换的,将无法办理。2.固定利率贷款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重定价日为次年1月1日,重定价周期为12个月。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浮动利率贷款,重定价日和重定价周期与原合同保持一致。3.贷款发放时符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且需进行定价基准转换的客户,可在2023年9月22日(不含)之前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转换申请,纳入2023年9月25日批量调整范围;之后提出转换申请的,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不含)之后及时办理转换手续,并下调定价水平。2023年9月25日起,我行将提供线上转换申请服务。4.对当前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且需进行定价基准转换的客户,需在提出首套认定申请时一并申请定价基准转换,认定通过的,利率定价基准转换与贷款利率水平调整同步进行。5.按照人民银行2019年第30号公告相关要求,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二)本次调整范围不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中公积金贷款部分)、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含商住两用房),以及其他不符合《通知》要求的个人贷款。五、郑重提示(一)本公告发布后,客户如对上述批量下调安排有异议的,可在2023年9月20日(不含)之前向贷款经办行提出书面异议申请,我行将不予纳入此次批量调整;在前述规定期间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按本公告进行批量下调。批量下调后,如不接受调整的,客户可于调整7日内联系贷款经办行申请撤销。敬请留意。(二)在为客户办理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过程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为最大限度保障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防范不法分子以利率调整为由实施诈骗活动,请您切勿轻信我行官方渠道以外人员的电话或短信。敬请您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如需帮助,可通过掌上银行、贷款经办行、营业网点、95599、“中国农业银行微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云客服”咨询。如果您还没有安装我行掌上银行,可以提前扫描下载安装,二维码请见下方。中国银行中国银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调整范围2023年8月31日(含当日)前,我行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1、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套数性质为首套住房贷款;2、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时套数性质为二套住房贷款及以上,但当前已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政策。二、调整规则(一)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贷款2019年10月7日(含当日)之前发放的贷款,如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简称“当地下限”)高于LPR,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LPR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0(即LPR+0BP),如贷款利率低于LPR则不调整。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贷款,如当地下限高于全国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简称“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全国下限(即LPR+0BP),如贷款利率低于全国下限则不调整。2022年5月15日(含当日)之后发放的贷款,如当地下限高于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全国下限,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全国下限(即LPR-20BP),如贷款利率低于全国下限则不调整。(二)人行基准利率贷款人行基准利率贷款先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三)固定利率贷款固定利率贷款先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要求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再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四)不良类贷款不良个人住房贷款暂不进行利率调整,待客户归还拖欠本金及利息、贷款状态恢复正常后,再进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三、调整方式根据人民银行公告要求,可通过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或新发放贷款置换的方式进行利率调整。我行本着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金融服务的原则,尽力减少客户调整成本,将主要采用变更合同约定利率水平的方式。1、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提交申请,我行将统一通过批量调整的方式进行调整。2、对于符合条件的存量二套房及以上贷款,由客户向我行主动申请利率调整,并提供佐证材料,经我行审批通过后按照批量或单笔的方式进行调整。四、受理渠道及时间安排1、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客户无需申请,我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2、对二套及以上房贷且符合调整条件、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且完成LPR转换、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房贷客户,可于2023年9月25日至10月22日(含当日)向我行提出申请。我行将于10月25日对已受理并审批通过的进行集中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3、集中调整后,我行仍可受理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申请,客户可赴贷款经办机构进行办理,我行将逐笔审批,审批通过后即时进行调整,利率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此前利息均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4、二套及以上房贷且符合调整条件、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且完成LPR转换、不良贷款归还积欠本息的房贷客户可通过线上(手机银行)、线下(贷款经办机构)渠道提交申请,但需要通过线下(贷款经办机构)渠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所需佐证材料请咨询贷款经办机构。五、温馨提示1、9月25日起,您可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在“贷款—房贷利率调整”模块下,对您名下房贷是否符合调整条件、调整进度及调整结果等情况进行查询。2、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后,我行将通过短信告知利率调整结果。如对利率调整事宜存在异议,可在利率调整后一个月内联系贷款经办机构,否则视为同意本次利率调整。3、本次我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统一采用调整贷款加点值形式,其它合同要素(如贷款余额、剩余期限、重定价日、重定价周期)等不变,调整完成后不再进行重复调整。4、为落实人民银行便捷借款人导向,借款人无需重签贷款合同及补充协议。5、本次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中,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您有任何疑问,请致电95566客服电话或咨询您的贷款经办机构。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现将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贷款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贷款:(一)2023年8月31日前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二)2023年8月31日前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借款人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其他存量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符合本次调整范围的贷款,如连续拖欠天数超过90天,拖欠还清前暂不调整,还清拖欠后,可以调整。如有特殊情形,可咨询贷款经办机构。二、在人民银行2019年第16号公告中,明确自2019年10月8日起,其后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房贷利率以LPR作为定价基准的机制逐渐形成完善。在LPR有效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引导贷款实际利率下行的情况下,综合考虑保持政策延续性、前后标准统一、公平一致、自律机制等因素,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我行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拟按以下调整:(一)浮动利率贷款1.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2.2019年10月8日(含)-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2022年5月15日(含)-2023年8月31日(含)已发放的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20个基点执行。若在上述时间段内,贷款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高于上述调整后拟执行水平,调整后的利率按相应政策下限执行。各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以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官方网站公布的为准。(二)2019年10月7日(含)前发放且当前仍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以及固定利率贷款,可申请转换为采用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并签订协议,在转换后按上述“二、(一)”中对应的浮动利率调整执行;若仍选择继续执行固定利率或采用基准利率定价,则本次不调整。当前执行利率如低于按上述情形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不进行调整。三、根据《通知》要求,本次调整可采取新发放贷款置换或协商变更合同利率方式,两种方式调整后的利率水平一致。本着让客户更方便、操作更简洁、服务更高效的原则,我行拟采取以下调整方式:2023年9月25日,我行拟对符合本公告“一、(一)”情形的浮动利率贷款,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统一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不同意调整或拟采取置换方式调整的客户,可联系贷款经办机构。2023年9月25日起,我行接受以下两种情形申请:(一)符合本公告“一、(二)”情形,即,贷款发放或签订合同时不符合首套住房标准,但当前实际住房情况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的,借款人申请时须提供首套住房有关证明材料。(二)固定利率或采用基准利率定价的贷款,借款人可申请转为采用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并与我行签订协议。2023年10月22日(含)前提交的上述两种情形申请,经确认符合条件,拟于2023年10月25日采取变更合同利率的方式进行统一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2023年10月23日(含)后提交的,2023年10月25日开始审核,于确认符合条件后的当日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2023年10月25日(含)以后还清拖欠且符合条件的贷款,须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当日调整,新的利率即日生效。在上述情形中,根据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客户意愿等,我行也会提供新发放贷款置换方式。涉及客户的操作细节,后续将进一步明确。客户可以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微信公众号查询本次房贷利率调整客户问答。为提升客户服务便利性,我行将陆续开通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提供信息查询和申请受理等服务。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不收取任何费用。调整成功后,您可通过我行相关渠道查询调整结果及还款计划。如有疑问,可详询贷款经办机构或拨打95533客服热线。发布于 2023-09-07 20:42・IP 属地辽宁利率房贷利率房贷赞同 2添加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
工商银行房贷提前部分还款 - 知乎
工商银行房贷提前部分还款 - 知乎切换模式写文章登录/注册工商银行房贷提前部分还款Bobby一枚coder 1.前提:买房晚一年,一年又白干。房贷银行是工商银行,利率为5.88,25年,算下来利息都比本金高。而且月供5000,压力山大。于是产生提前部分还款的想法。这样不仅减少产生的利息,而且选择减少月供的方式也能缓解每个月的还款压力。未提前还款月供 2.咨询:百度了一下提前还款的步骤,各种说法都有,最好还是咨询当时的开户网点。打开工行app进去开户网点,里面有他们的信贷部电话。选择开户网点开户网点电话问清楚了需要提前一个月在电话里预约,把钱都存到还贷卡里,带上房贷卡和办卡身份证和本人前去,。这里重点说下违约金的事:第一看合同,我这是还款金额乘房贷利率月利息(假设还10万就是 10万*5.88%除以12),不同地区会有差异;第二,不知道或者没规定的,直接咨询网点客服。3.行动:预约好年前来工行,回家的第二天就动身前往。办事的过程非常顺利。给了一张表,填了一些信息,看了一眼身份证,然后去柜台一排队,1小时内就办好了。而且下个月月供就变少。信息材料纸还款后月供4.结尾:在没有超过房贷利率的理财项目时候,提前还款减少部分利息,不失为一个明智的理财手段(前提是这笔资金是闲置的,一段长时间用不着的)。看着房贷越来越少,生活的压力也越来越小。发布于 2021-02-16 10:00中国工商银行银行贷款提前还房贷赞同 45106 条评论分享喜欢收藏申请